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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徐江律师简历
徐江,高级律师,上海市康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上海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1997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得律师资格
1999年任兼职律师,2003年起任专职律师,2010年被评为国家二级律师(高级技术职称,相当于副教授级别)

法律学术论文及著作:
 1、《医疗纠纷诉讼证据问题研究》(2003年法律硕士论文)
 2、《试论医疗活动中的不可抗力》(《中国卫生法制》2004年第1期)
 3、《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研究》(2006年黄浦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
 4、《最新医疗诉讼案例精点》(2007年上海交通大学出版)
 5、《民事诉讼中测谎技术的应用初探》(2008年黄浦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
 6、《医师多点执业的侵权法问题》(《医院院长论坛》2010年第1期)
 7、《<侵权责任法>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继承与变革》(《中国卫生法制》
      2010年第4期)
 8、《中国医药报》、《上海法治报》、《医师报》发表十余篇侵权法及医疗损害
     责任法律评论

网站公告
经典案例
一、内、儿科纠纷案例
二、外科纠纷案例
三、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
四、口腔、眼耳鼻喉科纠纷案例
五、精神损害赔偿案例
六、医疗产品纠纷案例
七、知情同意权纠纷案例
八、病历纠纷案例
九、鉴定结论争议案例

经典案例媒体报道:
  1、《上海法治报》《如何打赢医疗纠纷官司》经典案例报道(2009年8月24日B7版)
  2、《健康财富》周刊2005年-2006年度百例医疗纠纷案例点评
  3、《健康财富》周刊2005年-2007年期间每周一般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例点评
  4、东方卫视2005年《东视广角》李某汞中毒职业病索赔报道

业务专长:
  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律

律师寄语:
  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日已经生效实施。该法设有专章《医疗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的出台,意味着医疗纠纷法律处理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而病历是医疗纠纷证据之王,对病历的解读需要相当的医疗知识,《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原告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后,医疗纠纷赔偿原告方比以往更加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因为:1、《侵权责任法》的实施施结束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的适用,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实行了统一,但《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一般实行过错责任归责,改变了此前最高法院民事证据规则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上去了,但要获得赔偿,患方需要承担比以往更多、更重的举证责任。2、《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官可以直接推定医疗过错,但推定医疗过错的推定情形(诊疗规范、病历瑕疵等)却是需要原告举证证明的。3、《侵权责任法》结束了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法律适用的二元论,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侵权责任法》并没有完全结束医疗纠纷鉴定的二元论。《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原告对鉴定机构选择、鉴定过程的参与以及对鉴定结论的质证仍然都需要原告方付出更多的艰辛与努力。
  徐江律师具有医学学士学历,曾经从事临床医学多年,具有主治医师职称,是资深医疗纠纷法律事务专家。在《侵权责任法》实施生效的新的法律环境下,徐江律师推出《上海医疗纠纷法律事务网》,愿为医疗纠纷的当事人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了解更多医疗纠纷侵权法律进展,敬请登录徐江律师新浪博客:法律道场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t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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